学籍管理相关细则

2025年核科学与技术系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12-11

为使学生有更多的自主选择和发展机会,根据《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等条例,核科学与技术系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针对有意转入核科学与技术系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物理学(核物理方向)专业、物理学(核物理方向)-人工智能(双学士学位项目)的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特制定如下审核规则: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要求;

2.平均绩点不低于2.8;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修满10学分(含本学期正在修读课程);原则上,修读过大学物理A或大学物理B;

3.同意参加由核科学与技术系统一组织的综合素质考核(面试);

4. 承诺按照核科学与技术系本科生培养方案完成本科阶段学习;

5. 物理学(核物理方向)强基计划不包含在本次计划名额内。

二、考核方式:

1.成立核科学与技术系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和考核小组,负责对申请转入本系的学生以面试(口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进行综合素质考核,以了解学生对本学科的志趣以及大学一年级所学大类基础课程等的掌握程度,并给出考核结果。

2.考核成绩按以下方式计算:面试成绩占60%,已修课程学习成绩占40%。

三、录取依据:

1.根据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2.对核物理、核技术及其应用等有浓厚兴趣,在中学期间数学、物理等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

3.由系考核小组根据考核结果初定录取名单,报系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上报校教务处审核录取。

四、咨询接待时间安排:

根据学校通知规定的时间接受学生咨询。

五、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

张松、孔青、陆广成(纪检委员)、杨明杰、陈淑敏

咨询电话:65642787 陈老师

咨询邮箱:chensm@fudan.edu.cn

核科学与技术系

2025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