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细则 - 复旦大学核科学与技术系
发布时间:2017-09-22   浏览次数:


为了在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包括推荐免试硕士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和直接攻博生(以下称“直博生”)】的工作中贯彻公开、公平和公正原则,根据《复旦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名额

待学校确定后另行公示

二、推免生和直博生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1.已修学分数不少于120分,各门课程平均绩点原则上不低于2.8,专项类别推免生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2.英语水平符合学校相关教学的基本要求,通过四、六级考试的申请者在同等情况下给予优先考虑。

3.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因公赴境外交流、能按时完成学业,且符合推荐基本条件的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参加遴选。相关转换课程不进入平均绩点计算。

5.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经3名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联名推荐,经核科学与技术系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审定,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和平均绩点要求向学校予以推荐。

三、申请和推荐

1.符合推免生和直博生条件的学生(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等专项计划),应根据《复旦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所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申请,并如实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3. 核科学与技术系成立由主管本科生工作的党政领导、教授代表、导师代表、纪检委员等组成的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负责具体的推荐工作。

4.在学校规定的日期前,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确定本院系拟推荐名单(包括人才工程、支教团、参军返校生、特长生等专项计划)并公示,同时向教务处报送拟推荐名单汇总表。

四、相关事项

申报推免生或直博生者应慎重考虑,诚实守信,获得推荐资格的,原则上必须读研并不得在攻读学位期间提出退学申请。系里保留对不当行为进行相关处理的权利。

其它未尽事宜根据《复旦大学关于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工作办法》处理。

复旦大学核科学与技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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