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科学与技术系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潜力评分细则
发布时间:2024-09-05   浏览次数:

  

20249月修订)

 

核科学与技术系参照《复旦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9月修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结合本学科特点,综合考量学生在荣誉课程等学习、学科竞赛、科研潜能等方面的学术成果和学习发展表现,制定《核科学与技术系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发展潜力评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用于核算学生的“综合发展潜力”得分,此项最高计5分。

 

1. 学生全面综合发展分数,最高2分。学生全面综合发展分数,最高2分。根据学生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发展的基本情况和优秀表现,由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成立专家组进行综合评定。

2. 荣誉课程:学生修读本系或物理系的荣誉课程,成绩为A的课程每门计入0.2分,A-计入0.1分(2026届将取消A-加分),本项满分1分。

3. 在全国或上海市理工类学科的权威比赛(不包含核科学与技术系推免办法中所列比赛),如“全国部分地区(上海市)大学生物理竞赛”等中获得第二等级以上奖项。

1)系推免工作小组对可以加分的全国及上海市的比赛类别进行认定。

2)对通过认定的全国比赛:第一等级奖项满分2分,第二等级奖项满分1分;若获奖学生超过1人,每个学生的得分由指导教师(团队)分配。

3)对通过认定的上海市比赛:第一等级奖项满分1分,第二等级奖项满分0.5分;若获奖学生超过1人,每个学生的得分由指导教师(团队)分配。

4. 主持和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本项满分3分。

1)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计入3分。

2)参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学生基础研究项目,计入0.5分,多人参与合计不超过1分。

5. 主持和参与校级科研项目,本项满分3分。

1)主持校级科研项目(莙政、望道、登辉等)成功立项1分,结题加1分,获评优秀加1分;若成员为人,由指导教师分配。

2)主持曦源项目,结题0.5分,获评优秀加0.5分,若成员为人,由指导教师分配。

3)参加系本科生科研实践项目,结题并获评优秀0.5分。

6. 以第二作者在学术期刊中发表学术论文,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取得的专利和技术发明等科研成果。

1)学术期刊:第二作者,一区论文计入2分、二区论文计入1分、三区论文计入0.5分,其它论文计入0.2分。第三作者及以后计入0.1分。

2)专利:专利的专利权人须有复旦大学,同时发明人中须有复旦大学的指导教师,专利仅限发明专利。如果专利获得授权,第一完成人计入2分、第二完成人计入1分;如果专利尚没有被授权,需提供国家专利局的第一轮评审意见,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根据国家专利局的第一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计分(或决定分值),第一完成人最高计入1分,第二完成人最高计入0.5分。

 

以上加分由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最终核定。

对于本细则中与学校推免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有出入者,以学校规定为准。

本细则解释权归系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小组。